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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预览:
此次提交审议的上海城镇医保修改方案主要有三个要点:一是修改门急诊“自负段”标准、统筹基金起付标准、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“三项标准”每年按照上年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的规定,使“三项标准”与社会平均工资脱钩,改为定额标准;二是提高2001年1月“医改”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(“新人”)的医保待遇;三是将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改为定额标准,增强统筹医保基金的大病保障能力…… 对不起,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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